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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兰江小学合同节水项目顺利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1 08:51:06

兰江小学创办于1906年,位于兰溪市大阙路161号。学校取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2018年学校年用水量20083 m³,学校人均学生用水单耗为48 L/(学生天),高于《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学生人均用水单耗为30 L/(学生天)。为提高学校用水水平,兰江小学与浙江铸坤科技有限公司20198月签订合同节水协议,约定采用节水效果保证性模式对兰江小学开展节水改造。节水效果保证型是指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单位签订节水效果保证合同,达到约定节水目标的,用水单位支付节水改造费用;未达到约定节水目标的,由节水服务企业承担合同确定的责任。

经过节水改造学校基期(项目实施前)用水量为13042 m3,统计报告期(项目实施后)用水量为8511 m3,依据《项目节水量计算导则》(GB/T34148-2017)对节水量进行了校正,通过节水改造,项目节水量为3966 m3,节水率30%。学校基期(项目实施前)学生人均用水单耗39.25 L/(学生·日),统计报告期(项目实施后)学生人均用水单耗为25.83 L/(学生·日),人均单耗降低13.42 L/(学生·日),降低率34%

  本次节水效果保证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在兰江小学的成功应用表明该模式适合于中小公共机构的节水改造管理,可促进更多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节水事业,有力地助推全社会节水工作。


我司兰江小学合同节水项目顺利通过主管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