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命名淳安县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授予淳安县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称号。
为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总方针,近年来,淳安县高度重视节水工作,通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水法规制度、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节水宣传等措施,高质量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推进节水行动见实效,在全县形成了“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我司作为该项目技术支撑单位,自项目启动以来与淳安县各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全过程、多方位参与淳安县节水型城市建设。此次“淳安县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项目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我司在节水领域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